2007年是云南省文明行业考评验收年,根据省文明办将于2月份开始对申报省级文明行业的单位进行检查、考评验收工作要求,省局要求把“创文明行业、树邮政形象”的工作贯彻于建设“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各项工作之中,切实做好云南邮政迎接省级文明行业创建工作考评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2006年3月以来,全省邮政文明创建稳步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昭通局、德宏局和红河局相继被命名为州(市)级文明行业称号,全省邮政系统的文明行业建成率从2005年的56.25%上升为75%;新增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1个、省级青年文明号集体3个;46个云南邮政企业、单位已通过省级文明单位的考评验收和公示。 根据省文明办要求,省级文明行业检查考评验收工作将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省文明办委托各州市文明办对各州市局进行初查;第二阶段:省文明办组织检查考评组分两路赴全省各州市通过明察暗访、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对申报省级文明行业的相关企业、单位进行检查考评;第三阶段:由省文明办和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省级文明行业考评验收组,对部分邮政企业、单位进行考评验收。为此,省局要求各邮政企业、单位要做到组织领导到位,一把手亲自抓,层层抓落实,狠抓创建责任落实。要通过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叫响“举全行业之力,集全行业之智,努力争创省级文明行业”的创建主题,使“人人是创建主体,处处是创建窗口,我为创建文明行业增光添彩”的创建理念深入人心。
省局强调,在创建工作中要确保不能发生10方面的问题:不能发生领导班子成员有腐败行为或者严重渎职问题;不能发生影响创建的行风问题;不能发生被媒体曝光事件;不能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人员伤亡;不能发生上访案件;不能拖欠职工工资;不能发生严重服务质量问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件;不能发生刑事案件;不能发生“三废”排放违反环保规定的问题;不能发生影响创建的其他事件,如搞非法宗教活动、计划生育问题和影响恶劣的社会治安案件等。要坚持“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创建宗旨,全心全意为老百姓做实事、办好事、解难题,把优质服务送到每一位用户,切实做好优质服务。
目前,创建工作已经进入“倒计时”状态,省局要求各邮政企业单位充分结合邮政实施公司化改革的实际,使精神文明建设成为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强大动力,确保邮政创建省级文明行业目标的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