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邮政公司文件
云邮〔2008〕9号
关于云南省邮政公司2007年第二次招聘
优秀劳务工为聘用工的录用通知
各州、市邮政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云南省邮政公司2007年第二次招聘优秀劳务工为聘用工的通知》(云邮〔2007〕610号)文件精神,省公司于12月28日圆满完成了2007年第二次招聘优秀劳务工为聘用工的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全省参加复试的157名优秀劳务工根据复试成绩排名按全省各州市局、各直属单位上年末劳务工人数的3%计划进行录用(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招聘优秀劳务工为聘用工,经州市局初试,省公司复试和组织考察,按计划拟录用104名优秀劳务工为聘用工;其余参加了复试的劳务人员进入省公司优秀劳务工人才库储备。
二、根据省邮政工会“关于在营业、投递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劳务工转为聘用工的建议”,经省公司总经理审定,同意对荣获全省投递工种选拔赛前三名的选手杨万彪和许昌同志破格录用为聘用工。
三、各用工单位对拟录用的劳务人员按招聘程序进行录用。在2008年1月10日前完成体检工作,合格者必须与劳务派遣机构解除劳动关系,人事档案转入用工单位,再由各用工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企业为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的转移接续手续,同时计发和享受企业各项福利待遇。
拟录用人员中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空缺名额,报省公司审定同意后,按复试成绩排名顺序对下一排名备选人员进行体检并按同样程序进行录用手续。
四、按照邮政企业劳动工资统计要求,各用工单位录用为聘用工的劳务人员必须严格在邮政企业劳资报表“聘用工”栏目中统计。
五、请各用工单位和劳务人员充分总结本次招聘经验,为下一次招聘工作作好准备。
附件:云南省邮政企业2007年第二次招聘优秀劳务工为聘用工录用情况表 见第二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