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邮件都可以送到你的家门口。这在今天看来是理所当然的事。但是,许多年以前,邮件可能是挂在一棵树的树杆上,或者放在一块岩石的下面。早期的邮件发送后,无人知道会到达什么地方,或者什么时候到达。
在非洲的最南端,曾经有一个岩石下的“邮局”。从前由英格兰到印度的道路,是绕过好望角的,其路途充满了风暴和危险,而航行时间又长达六个月。船上的水手们常常想捎个信回家。可是,他们很少碰到航回英国的船只。所以在好望角,水手们会下船登岸,向某块岩石奔去。只见一块岩石上潦草地写着:此处下面即放信处。于是,他们便把信投到那里,知道下一班返航的船只会在那里停泊,把信件捡走。
像这样的邮局,在南美洲还有一个。在淘金热的日子里,船只都绕道南美洲最南端的霍恩角驶往加利福尼亚。在霍恩角,有一根竖立着的杆子。杆子上有一只用钉子钉住的小桶。从东海岸驶来的船会派出一只小艇,在这个“邮局”前头登陆,让船上的人把小桶中的信件取走。同时,交由东去的船只连同其捡到的信件一齐带回家。
在美国西北部的华盛顿州,有一棵巨大的雪松树,它的树桩也曾一度是个“邮局”。移居此地的人们需要有个地方,让送信人把带来的信件留下。由于他们居住得十分分散,送信人不可能到达所有的住户那里,而邮局又远在崎岖不平的道路之外,于是人们在几条小路交叉的地方找到了这棵树。他们在离地十英尺的地方把树砍倒,将树掏空,在上面修建一个屋顶,树桩内用钉子钉上一排木箱,每只木箱标明一家的名字。送信人可以将周围几英里人家的信投到那里。
在英国殖民者未到美国的最初几年,还没有正规的邮政服务。如果人们凑巧遇上过路人去的方向,正是他们信件要去的地方,他们便把信件交托给这位过路人。通常他们是把信件交托给一位小贩,或者走乡串寨的鞋匠带走。当这位过路人到达信件需要到达的城镇时,他可能在一个小旅馆投宿。他会把信件留在那儿。信件会一直留在旅店,直到收信人凑巧路过,并走进了这家旅店住宿,信件才算到了收信人手中。
像弗吉尼亚这些几乎没有旅店的地方,情况会怎样呢?人们想投递信件,会把它们放置在一个大种植园里。种植园主人把信件送往邻近的一个种植园;这个种植园依样传递下去。那是一个运行缓慢的邮递系统。
许多年以后,开始雇用马背邮递员,奔走于各大城镇之间。例如,纽约和波士顿之间一个月就有一个骑马投送邮件的驿使服务。他只是白天上路,一次跑两星期。这位驿使常常把整个城镇的信件投放到交叉路口的一个商店里。一封信仍然需要好几个星期才能到达收信人手中。
最后,大概是两百年前,本杰明·富兰克林被任命为英国在美国最初建立的东部十三州的邮政局长。他的第一个作为,是进行一次长途跋涉,寻找传递信件的最佳路线。随后他在南北各殖民地之间建立了一条邮站线。他命令驿使日夜兼程的工作。
弗兰克林的驿使能从一个殖民地到另一个殖民地,以较短的时间传递更多的信件。更为有效的服务,帮助年轻的美国各殖民地相互学到了更多的东西。他们得知,他们所关注的是同样的事物。这使他们产生了统一的心情。这种心情促使他们在其后的争取独立中赢得了胜利。
过了些时候,国家建立了自己的政府。但全国依旧只有75所邮局。沿海城市之间的邮件是靠帆船递送的;可是多数的邮件则是由驿站马车从一个邮局送往另一个邮局。夏天每天送三次;冬天每周送二次。马车每站都停,不管大站小站都如此;小城镇停15分钟,较大的城镇停两小时。但是,还是有些城镇的人到达邮局时,因时间晚而赶不上驿站马车;有时也存在车夫忘了甚至丢失邮件的事;从首都华盛顿到纽约的信息仍然走了一个星期。
今天,航空信件跨越地球的时间,比刚才说到的时间要少得多。一个现代化的邮局一天处理的邮件,比殖民地时期一年处理的邮件还要多。你可以知道,你所发送的邮件,你要它到达什么地方,它就到达什么地方,你要它什么时候到达什么地方,它就什么时候到达什么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