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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司一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在昆明召开
作者:焦宇武    文章来源:省邮政工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7-20

    6月27日至29日,云南省邮政公司一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在昆明召开。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潘红伟,国家邮政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陈玉兰以及省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李永康等省公司领导出席大会。
    会上,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潘红伟作重要讲话,对云南省邮政公司第一届职代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充分肯定了省邮政公司民主管理工作,特别对省邮政公司在省级职代会中将劳务工作为职工代表,充分体现劳务工群体利益诉求,推动劳务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这是省邮政公司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关心民生、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是省邮政工会在民主管理工作中发挥工会组织积极作用的重要体现。
    国家邮政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陈玉兰全程参与了本次职代会的主要议程,她在讲话中高度评价了云南邮政公司一届一次职代会程序规范,内容丰富,成效显著,走在了全国邮政的前列,为全国邮政实行省级职代会制度提供了许多可借鉴学习的经验和做法。
    大会认真听取、讨论和审议了省公司上半年工作报告,一致审议通过李永康总经理代表省公司作的题为《争创一流业绩  争创一流服务  争创一流质量,为云南邮政“十二五”再创辉煌建功立业》的工作报告。大会认为,报告实事求是的总结回顾了云南邮政“十一五”期间取得的辉煌成就,对2011年上半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客观准确地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明确了云南邮政“十二五”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报告对全省邮政2011年下半年的工作部署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措施具体,为全省邮政职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指明方向,增强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信心,对实现云南邮政争先赶超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云南省邮政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云南省邮政公司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云南省邮政公司集体合同》。以举手方式表决通过了《云南省邮政公司职代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云南省邮政公司职代会提案征集处理暂行办法》、《云南省邮政公司民主评议领导人员暂行办法》、《云南省邮政公司司务公开民主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邮政公司职代会闭会期间组织职工代表巡视检查暂行办法》、《云南省邮政公司职代会联席会议工作制度》、《云南省邮政系统劳务派遣工工会组织关系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邮政公司集体合同管理暂行规定》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协议》等12项相关办法、制度、规定。由于在分团(组)讨论中职工代表对《云南省邮政公司员工奖励与违规违纪处理管理办法》(草案)提出了许多修改意见,大会主席团通过召开主席团会议鉴于该办法草案前期收集意见不充分,决定将根据职工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提交下一次职代会审议。
    大会审议通过了云南省邮政公司第一届职代会协商代表,选举产生云南省邮政公司第一届职代会民主管理、提案征集督办、生产经营、薪酬福利、民主评议、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等6个专门委员会的委员、主任、副主任。
    大会号召,全省邮政职工要以高度的主人翁精神,紧紧围绕云南邮政“十二五”发展规划和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李永康总经理在工作报告中对全省邮政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参与到企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中,充分发挥聪明才智,为云南邮政的发展献计献策。以锐意进取、迎难而上的精神,为发展中国特色邮政事业,全面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云南邮政“十二五”良好开局而努力奋斗!
    云南省邮政公司一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健全和完善了省级职代会制度,选举产生了工作机构,构建了多级民主管理体制,实现了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新跨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各项民主管理办法制度的建立,保障了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参政议政的权利,拓宽了民主管理渠道,必将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全省邮政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把广大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动企业发展上来,不断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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